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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工作的情況說明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展了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披露工作結合社會責任報告在公司進行公示,披露內容包括環境保護“三同時”、廢水、廢氣、固廢、危廢、噪聲、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信息。 公司三年來,無環境污染事故,各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各類環境治理設施運轉正常,未受到環境行政處罰或違法行為追責。主要表現為: 1、公司生產、生活污水經公司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三級標準的要求,即: pH值6~9,化學需氧量≤500mg/L,石油類≤20mg/L,懸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氨氮,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的要求,即:氨氮≤35mg/L,總確≤8mg/L。 2、公司廢氣僅為經空氣凈化裝置無組織排放的氣體,公司上、下風向無組織廢氣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中標準的要求,即:顆粒物排放濃度≤1.0mg/m3。 3、公司噪聲均符合 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分類處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危險廢物必須按要求設置暫存場所,并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5、根據《中國食品、煙草及酒、飲料和精制茶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標準,公司對廠界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盤查,并接受第三方核查機構對我司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查,對所核查結果進行公眾披露,接受社會監督。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